为贯彻落实《bat365官方平台网站“三自活动”专项工作方案(防火字〔2019〕1号)》,动科学院认真学习,开展“自知、自查、自改”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国庆70周年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张永红和院长郭勇担任组长,副院长李焕荣、胡格和张思明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郭玮以及分工会主席阮文科为协调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三自活动”组织协调工作,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本科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张永红
副组长:李焕荣、安健
成 员:孙英健、郭凯军、陆彦、王旭华、张银花、常迪、杨宇
2、科研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郭勇
副组长:胡格、穆祥
成 员:董虹、李艳玲、崔德凤、方洛云、李佳、王建舫
3、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张思明
成 员:尹伊、彭先勖、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班主任、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26日-10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三自活动”是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动,着力提升全校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分五个阶段开展活动:
(一)动员部署(3月26日-4月1日)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向全院发布通知,分层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三自活动”专项工作。
(二)宣传培训(4月2日-4月13日)
1.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教育气氛。
2.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自查自改(4月14日-6月15日)
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对照“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见附件1)全面检查火灾风险隐患。每周进行一次自查,每周三上报“三自活动”周工作小结;每个月完成一个工作小结,分别在4月30日、5月10日、6月10日)上报月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如实填报,并积极整改。
1.各系要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教师个人自查、教师互查和系内统一检查,责任落实到人。重点检查本系所属实验室、办公室、实践教学基地、科研场所等。
2.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奶牛营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动物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组织全体实验人员对所属实验、实践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实验室、场站的严格管理。
3.学院办公室也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排查风险隐患,提高安全意识。
4.学生辅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干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宿舍管理制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核查督改(6月16日-8月15日)
3个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分别对照“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见附件1)对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进行集中排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及时查漏补缺,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各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周三上报“三自活动”周工作小结;每个月完成一个工作小结,分别在6月30日、7月10日、8月10日)上报月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2)。
(五)评估管控(8月16日-10月10日)
学院“三自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隐患摸排、风险化解工作进行分析研判,9月15日之前完成分析研判报告,特别是对挂账隐患销账情况和严管严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认真落实国庆节期间安全巡查看护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组织,不走过场。
2.广泛参与,全员覆盖,全面提高安全意识。
3.全面检查、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不留死角。
4.深刻总结,正视问题,积极整改,狠抓落实。
附件:
1.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
2.“三自活动”周(月)工作小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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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
附件1
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隐患防范意识,提高市民识别、发现、化解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火灾防控浓厚氛围,消防部门从火灾成因、日常工作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了《火灾风险隐患指南(试行)》,供广大市民、社会单位参考借鉴。
一、三种行为风险隐患
(一)用火行为
1.卧床吸烟、酒后吸烟,随意丢弃烟头。
2.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随意放置,在阳光或高温物体周边长时间暴晒和热辐射,小孩随意拿取点火玩耍。
3.室内点蜡烛、焚香、烧纸以及农村室外烧荒等使用明火行为。
4.烧炕取暖、点蚊香驱蚊等行为。
5.在禁止的区域、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
6.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馆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
7.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动火作业。
8.明火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
9.明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
(二)用电行为
1.选用和购买非正规厂家生产或没有质量合格认证的插座、充电器、电线、电褥子、电动自行车、电暖气、电炉子等电器产品。
2.除冰箱等必须通电的电器外,在人员长时间离开时未进行关机断电,使其长时间通电过热或发生故障;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长时间充电或边充电、边使用的行为。
3.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未单独供电,电线未独立敷设。
4.高温灯具、大功率电器等用电设备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或与可燃物距离过近。
5.电源插头与电源插座接触不实,固定插座松动;移动式插座老化或者串接、超负荷使用。
6.拆装、改造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电动车,扩大电容,增加续航里程;在室内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从室内拉“飞线”充电,将带有蓄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建筑内;使用不匹配或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
7.配电箱(柜)、弱电井、强电井内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一起,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8.电线未做穿管保护直接穿过或敷设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周边;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出现漏电、短路、过热等情况。
9.电气线路乱接乱拉,以及使用麻花线、绞接方式连接或将不同型号、规格的电线连接等情况。
10.自行或聘请不具有专业资质人员维修、改造电气线路、维修保养电器产品。
11.设有的UPS电源及蓄电池等备用电源更换不及时、保养检测不到位,易发生短路等故障。
(三)用油用气行为
1.液化石油气罐存放在住人的房间、办公室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
2.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罐。
3.液化石油气罐与其他火源同室布置。
4.液化石油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5.液化石油气罐总重量超过100公斤或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未设置独立气瓶间。
6.气瓶间与厨房有连通的门、窗、洞口。
7.气瓶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未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安装在室内。
8.燃气管道明设时,距离热源较近或敷设在灶具正上方。
9.擅自更改燃气管道线路。
10.燃气管线、连接软管、灶具老化,生锈,超出使用年限,未定期检测维护。
二、场所风险隐患
(一)办公场所
1.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机、照明、网络路由器、空调、空气净化器、微波炉、饮水机等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下班不断电,长时间通电使用。
2.移动式插座长距离串接,插座负荷与所供电器设备功率不匹配。
3.使用电热坐垫、“小太阳”、加热器、加湿器、风扇等电器设备,增加场所用电负荷。
4.办公用纸大量堆积存放,废弃纸张随意丢弃。
5.人员工作岗位或办公座位调整频繁,电气线路多次拉设、挤压易出现绝缘层破损漏电,固定插座松动等情况。
6.纸张、报刊、书籍等易燃、可燃材料距离电气设备较近或与之直接接触。
(二)学校教育场所
1.教学楼、体育馆、礼堂、游泳馆、俱乐部等学生活动场所内使用的音响、投影仪、空调、冬季辅助加热器等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长时间通电,使用后未断电。
2.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未按规定贮存实验用剂,实验用剂混存,相互反应起火爆炸;危化品库房未采用防爆灯。
3.实验时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4.学生宿舍大量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等,学生卧床吸烟和在床上使用台灯、蜡烛看书等行为。
6.学生宿舍断电后未关闭用电设备电源。